信息分类
“e租宝” 案件二审宣判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
发布者:jc68  2017-11-30  浏览:79
“e租宝” 案件二审宣判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

 

11月29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、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丁宁、丁甸、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
据悉,2017年9月12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,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18.03亿元;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;对丁宁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,罚金人民币1亿元。

【温馨提示】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,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如有涉嫌抄袭/侵权/违规内容请联系QQ:275171283 删除!
联系方式
更多»您可能感兴趣的照明商机:
(c)2015-2017 ByBc.CN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BY 专精特新网站地图